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定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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