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国家秘密解除

第四十五条

除正式公布的外,机关、单位解除国家秘密,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解密通知可以单独发布或者以目录形式集中发布。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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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