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以及定密责任人的管理、定密授权和定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