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定密责任人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公布定密责任人名单及其定密权限,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