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九十五条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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