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八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五章 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 / 第二节 延续注册第八十五条医疗器械变更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的受理与审批程序,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