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医疗器械注册 / 第三节 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注册时提交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产品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调阅原始资料。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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