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二十条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