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十章 附 则第一百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公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