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一百一十三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十章 附 则第一百一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结构及组成”栏内所载明的组合部件,以更换耗材、售后服务、维修等为目的,用于原注册产品的,可以单独销售。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