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实行优先审批,对创新医疗器械实行特别审批,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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