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被检测人对实验室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后的三日内,向现场检测的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复检申请。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实验室复检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实验室复检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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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