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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