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等特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等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