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执行本办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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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