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资产统计报告

第四十六条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查的实施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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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