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八章 资产统计报告第四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查的实施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