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七章 产权纠纷调处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同级政府调解、裁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