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资产处置第三十三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