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资产处置

第三十三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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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