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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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