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二十六条

对行政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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