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