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经营者申请出口核查化学品的,商务部应自收到有关电子数据和纸面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电子数据转送公安部进行国际核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