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第三十七条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之间可以依法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制定机关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