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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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