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第六十六条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报国家铁路局备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