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