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铁路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铁路安全的危害程度相当。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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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