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