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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