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月球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

第九条

月球样品的借用应以法人为主体(简称借用主体),借用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 按照批准的相关内容和借用协议进行科学研究或公益活动。

(二)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月球样品的安全,承担因操作、保管等过错致使样品受损、污染、丢失的责任。

(三) 在样品使用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样品的安全使用,并在申请时注明。

(四) 月球样品科研成果向探月中心报备。

制定机关
国家航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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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月球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