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月球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月球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四章 借用与分发第二十条主存储机构根据探月中心的书面通知、批准的借用申请表和签署的《月球样品借用协议》,三十天内完成相应样品的准备和分发,并反馈探月中心。制定机关国家航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