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六条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投资人、保险公司或者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中止审查: (一)相关股权存在权属纠纷; (二)被举报尚需调查; (三)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四)被起诉尚未判决; (五)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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