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七章 材料申报
第六十三条
基本情况类材料包括以下具体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范围的说明; (三)组织管理架构图; (四)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五)自身以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等情况的说明。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材料申报
基本情况类材料包括以下具体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范围的说明; (三)组织管理架构图; (四)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五)自身以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等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