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七章 材料申报

第六十三条

基本情况类材料包括以下具体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范围的说明; (三)组织管理架构图; (四)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五)自身以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等情况的说明。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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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