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材料申报

第六十二条

申请发起设立或者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或者投资人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类、财务信息类、公司治理类、附属信息类以及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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