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股权事务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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