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股东行为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股东应当如实向保险公司报告财务信息、股权结构、入股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信息。 保险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该股东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变更后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一致行动人情况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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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