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股权取得

第二十八条

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取得股权的,持股方式和持股比例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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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