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股权取得
第二十七条
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对保险公司国有股权合并管理的,应当符合本办法关于持股比例和投资人条件的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股权取得
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对保险公司国有股权合并管理的,应当符合本办法关于持股比例和投资人条件的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