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应在待遇领取地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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