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调查和认定第九条经调查核实,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