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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