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