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应当进行处罚的,按照《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和《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