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第二十一条船舶应当保存一份符合证明的副本,船舶所持符合证明副本中载明的船舶种类应当覆盖该船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