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章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责任第十五条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的范围,由交通部公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