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确定需进行的确认与验证,按照确认与验证计划实施。定期对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及清洁方法进行评估,确认其持续保持验证状态。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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