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治理架构与管理措施

第七条

理财公司中承担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该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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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