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评级要素第六条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功能定位、资本管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集团经营与支持等六个部分,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评价。制定机关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