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财务公司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整体状况作出评价判断的监管过程,是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制定机关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