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针对劳动保障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组织专项检查活动,必要时,可以联合有关部门或组织共同进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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